近年来,“碰瓷”现象时有发生。所谓“碰瓷”,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,采取诈骗、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。那么故意“碰瓷”违法吗?是否构成犯罪?
故意“碰瓷”违法吗?是否构成犯罪?
实践中,一些不法分子有的通过“设局”制造或者捏造他人对其人身、财产造成损害来实施;有的通过自伤、造成同伙受伤或者利用自身原有损伤,诬告系被害人所致来实施;此类行为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,且性质恶劣,危害后果严重,败坏社会风气。
故意“碰瓷”可能构成的犯罪类型:
1、诈骗罪
实施“碰瓷”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赔偿,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,以诈骗罪定罪处罚.
2、虚假诉讼罪
实施“碰瓷”,捏造人身、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,虚构民事纠纷,提起民事诉讼,符合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的,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处罚.
3、敲诈勒索罪
实施“碰瓷”,具有下列行为之一,敲诈勒索他人财物,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,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:
(1)实施撕扯、推搡等轻微暴力或者围困、阻拦、跟踪、贴靠、滋扰、纠缠、哄闹、聚众造势、扣留财物等软暴力行为的;
(2)故意制造交通事故,进而利用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相要挟的;
(3)以揭露现场掌握的当事人隐私相要挟的;
(4)扬言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人身、财产实施侵害的。
4、抢劫罪
实施“碰瓷”,当场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,当场劫取他人财物,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,以抢劫罪定罪处罚。
5、盗窃罪、抢夺罪
实施“碰瓷”,采取转移注意力、趁人不备等方式,窃取、夺取他人财物,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、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,分别以盗窃罪、抢夺罪定罪处罚。
6、交通肇事罪
实施“碰瓷”,驾驶机动车对其他机动车进行追逐、冲撞、挤别、拦截或者突然加减速、急刹车等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,符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,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。
7、非法拘禁罪、非法搜查罪
实施“碰瓷”,为索取财物,采取非法拘禁等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,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、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,分别以非法拘禁罪、非法搜查罪定罪处罚。
总结:
实际上,“碰瓷”所容易滋生的犯罪远不止上述情况,甚至有的人为实施“碰瓷”而故意杀害、伤害他人,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。对实施“碰瓷”,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,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